顯示具有 站崗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站崗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19年4月27日 星期六

值夜哨累翻…下士站崗竟睡著 秒送軍法GG了 ( 檢討執勤 中將司令下海站崗-民視新聞 2010年7月9日) 法官來體驗一下"凌晨02~06"~包準你回去終身難忘!

值夜哨累翻…下士站崗竟睡著 秒送軍法GG了
值夜哨累翻…下士站崗竟睡著 秒送軍法GG了


當年查哨,憲兵安官打瞌睡,也沒什麼事情 假照休/舞照跳。

現在什麼軍法?!

叫那些法官先來身體力行?!

中將都可以站哨了 

( 檢討執勤 中將司令下海站崗-民視新聞 2010年7月9日),

法官沒站過哨,怎麼知道站哨(06~21)的甘苦談呢?

紙上談兵


高雄市長韓國瑜曾說台灣沒有軍法,就像是「太監穿西裝」,但台南地方法院近日一項判決結果,推翻韓國瑜這段話。海軍陸戰隊99旅戰車營一名羅姓下士,
日前在值勤時不小心睡著,加上他先前已有過違規紀錄,
地院法官根據


第 二 章 違反職役職責罪

第34條第1項廢弛職務罪

第 34 條
衛兵、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,因睡眠、酒醉或其他相類之情形,
而廢弛職務,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戰時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
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戰時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
元以下罰金。

,將羅姓下士判刑2個月。 

22歲羅姓下士去年11月16日,在台南市白河區的陸軍南區聯合測考中心,擔任凌晨2點至6點安全衛哨,值勤期間他竟不小心在椅子上睡著,被督導的王姓上尉發現,循線上報。 

羅男在士官評議委員會中承認自己的確在值夜哨時睡著,加上軍方發現,
羅男在去年7月時,就曾因職役職責罪被判拘役30天,短短半年內又再次犯錯;長官認為,衛哨睡著嚴重威脅到營舍安全,且半年內屢屢犯錯,不可草率處理,因此將他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審理。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,考慮到羅姓下士為高職畢業、擔任最基層的下士士官,也承認自己因精神恍惚而睡著;

根據《陸海空軍刑法》第34條第1項,「衛兵、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,因睡眠、酒醉或其他相類之情形,而廢弛職務,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,判處2個月刑期,得易科罰金。 實習編輯/陳沛錡